精鹰传媒被评定为佛山首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_精鹰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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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鹰传媒被评定为佛山首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发布日期:2016-05-11 09:11
  

昨天,佛山市文广新局公示了首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精鹰传媒等21家企业上榜。

 

今年3月,为规范、引导和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推动文化企业、行业聚集及相关产业链汇聚,推动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佛山市文广新局出台了《关于开展首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管理办法》要求,市文广新局负责对佛山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3月底前,被授予“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应向市文广新局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的发展情况。每两年由市文广新局对园区、基地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通过考核、限期整改、撤销命名三种。

 

 
链接1——佛山首批市级文化产业基地评选条件
 
1、企业发展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文化产业政策的要求。

2、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中前三项有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2012)》所明确的行业类别。

3、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成绩显著,在同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创新带动意义。

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发展良好。

5、守法经营,近三年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链接2——扶持政策
 
1、优先推荐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申报省级以上文化产业扶持资金。

2、文化部门将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在政策、信息服务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可参加市一级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的竞争性分配。

3、 积极推动符合国家、省有关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双软”、动漫等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申请享受国家、省现行的有关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

4、凡获得国家、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自然归类为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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